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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打算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6-01-29 00:00   访问量: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抓好财政收支管理为基础,以推进财税改革为动力,以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持续改善民生、控制财政风险、加强自身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体系,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现将今年以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5年财政收支情况

全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0.8亿元,增收116.9亿元,增长8.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38.6亿元,增长7.6%,税收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5.8%,收入总量、增量、税收占比继续保持全省第一。

二、2015年主要工作

(一)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一是全面规范预算管理改革。根据预算管理改革年度推进计划,研究细化我市预算管理改革措施,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对完善预算体系、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启动中期财政规划改革等作全面部署。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按照科学化和精细化的要求,完成四本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根据国家公共预算内容调整的要求,将政府性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首次按照全口径预算向人大汇报预算草案。三是做好财政中期规划。完成《2016-2018年苏州市级中期财政规划》(草案)编制工作,选取三家单位作为中期滚动规划试点单位。推进预算编制的标准化,加强预算管理的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四是加快透明预算制度建设。今年进一步扩大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政府预算实现全口径预算公开,部门预算将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的部分纳入公开范围,在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基础上,新增“会议费”和“培训费”的预决算公开。同时,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政府采购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五是做好财政体制调整完善工作。完成省对市的财政重点工作考核;根据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做好出口退税以及消费税返还基数核定工作;配合省厅完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的调研。做好《苏州市古城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苏州市古城产业转型升级基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根据省厅要求,认真梳理现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研究我市建立乡镇财力保障机制的具体实施办法,为明年完成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做好准备工作。六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根据中央、省关于盘活地方财政资金的部署,组织市、区两级财政自清自查,落实盘活存量资金定期报告制度,跟踪监控财政存量资金变动情况。全年市级累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近—亿元。

(二)加强财政基础管理,推动预算执行规范高效。一是加强收入组织。围绕年初确定的全市财政收入预期目标,积极组织收入,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按月汇总预算执行数据,对财政收支及全省各地区相关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报送苏州财政收支月度运行情况并提出阶段性建议供领导参考。强化收入管理,加强与国地税及各市县(区)的配合,提前谋划,精细测算,协调收入进度,努力使财政增速与预期增长目标相一致,保持在合理的增长区间内。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发挥好“三捡合一”的作用,严格非税项目增减、财政票据审核;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奖惩分明的征收机制。加快非税收入信息化建设,开发了POS机缴费功能;建立网上收费监管系统,引入“互联网+监管”新思路,将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收费项目审批与标准审批进行融合创新;启动非税的“财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的开发,提高收费的准确率和时效性。三是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的要求,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支出预算,协调各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资金使用,加大重点领域投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做好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的有关工作要求,细致梳理存量债务,编制债务置换方案。通过统筹安排偿债准备金,有效化解了市级平台偿债风险,压缩了存量债务的规模。五是推动政府投融资机制创新。制定了轨道1号线PPP初步方案,吸引社会资本以固定回报方式参与我市轨道建设。完成轨道3号线东、西线银团的组建工作。拟定轨道交通5号线融资方案供政府决策。做好虎丘综改、国际物流园等重大项目的后续银团提款协调工作。启动苏州绕城高速公司股权融资工作。六是筹建苏州城市发展产业基金。主要投资城市建设改造、城镇化、基础设施、各级产业园及开发区建设、产业转型升级、三农、环保、园林绿化、文化旅游等重点建设领域。

(三)发挥调控引导作用,推动经济稳增快转。一是优化完善财政稳增长政策。进一步规范商务发展扶持政策,修订完善《苏州市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外贸转型升级、服务外包等产业发展。同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项目提前申报、集中审核,资金提前拨付,保障资金使用发挥更大实效。强化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版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对自主品牌与创新能力建设、重大技术进步、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等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稳增长相关政策,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获得扶持和减负。二是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支持方式。调整优化科技经费项目分类,形成创业、人才、服务等五个专项,着重解决计划重复交叉、资源碎片化等问题。推动科技经费使用后补助,提高科技经费间接支持。设立科技创新券,对创业人员共享服务平台、服务机构给予奖补、贴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继续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科贷通”在市、县联动的基础上,实现了市、区联动。深入推进“新三板”挂牌企业培育计划。三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认真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其中20%的一级目录,45%的二级目录纳入了今年的市级政府采购目录,服务类政府采购目录由去年的13项增加到今年的20项。调整公交补贴机制,将公交成本规制改为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四是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引导基金扩容增效。制定出台了《苏州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定向投资于现代农业经营、农民安居工程、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一村二楼宇”项目。

(四)加快民生事业发展,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2015年,全市财政城乡公共服务支出达到1195.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为78.3%,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一是深化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调整完善学生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加大教师培训、专家进校园经费的保障,提升基础教育水平。运用项目贴息、教师年金补助等形式,鼓励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发展。进一步健全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国家助学金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超过30%。二是支持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出台《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办法》;支持开展“书香苏州”、“书香轨交”、“全民阅读节”等公共文化活动;加快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完成苏州第二图书馆选址及丝绸博物馆的扩建改造项目;探索中国昆曲剧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营。创新财政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方式,积极运用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大养老、医疗、就业等民生事业支持力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完善养老保险保障办法。稳步提升各类养老保障标准,今年调整了全市119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资198元,同步调整了居民基础养老金、三线人员和郊区农保人员养老保障标准。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设立养老服务业产业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养老领域。完成公立医院改革的前期调研和数据采集测算,研究财政补偿机制。继续提升公共卫生财政补贴标准,2015年人均公共卫生经费财政补贴提高到68元,向城乡居民提供43项公共卫生服务。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实施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实施《苏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更多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四是积极完善财政支农措施。调整优化生态补偿政策,制定出台《苏州市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风景名胜区生态补偿实施意见》,生态补偿工作首次接受市人大公开询问。积极支持农业合作组织发展,对通过评审的合作社给予财政补助。继续加大了“农发通”贷款资金贴息扶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帮助合作社解决融资难题。

(五)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推动财政管理规范高效。一是继续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今年对128个项目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涉及资金46.9亿元。对上年度109个项目38.8亿元资金开展再评价。加强和规范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资金绩效管理,出台《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机制。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申报程序和条件网上公开、企业网上申报、结果网上公示、拨款进程网上查询、绩效网上反馈,实现专项资金管理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信息共享、动态监控的目标。修订《苏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堵塞漏洞、防控风险;调整合并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目录,对部分职能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根据上级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涉及涉农资金197亿元,严厉查处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不规范资金。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执行财政综合检查,强化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加强专项检查与绩效管理、投资评审的联动,进一步完善财政“大监督”体系。

(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升服务效能。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成立了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协调小组,制定了《苏州市财政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多渠道向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着力查摆财政工作中“不严不实”的问题。协调组织各处室对近百家市级财政服务对象围绕财政改革、体制完善、制度建设、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各个方面,充分征求意见听取建议;整理汇总出45项问题的边学边查边改的问题清单,分解整改任务,跟踪整改进展,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结合当前要求和我局实际,组织制定了《局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财政户管员管理办法》及《干部轮岗工作交接管理办法》,修订了《苏州市财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考核工作办法》、《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人事管理制度,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从严管理干部队伍,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好干部标准,对照“三严三实”要求,今年组织了2次较大范围的干部调整,进行大范围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既激发了工作活动,也提升了干部队伍能力水平。三是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上党课、理论辅导、学习交流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多方面形成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部署,结合财政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培养创新思维、底线思维和法治思维能力,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增强“三个自信”。认真履行“党管党员”职责,大力加强党性教育锻炼,引导党员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不断补充党员干部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四是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委发〔2014〕19号)的总体要求,建立“两个责任”清单。局党组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党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以及党组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找准了落实主体责任的着力点。细化责任分解,明确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所承担的重点任务和相应责任,明确每项任务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的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三、2016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加强预算管理,保障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在收入组织方面,加大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研究,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下财政发展的特点,科学确定增长区间和目标任务。严格依法治税,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健全完善收入保障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部门间横向合作,凝聚各方力量协税护税;拓展税收保障平台的作用,扩大税收保障信息的覆盖范围,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加强收入质量考核,进一步提升收入质量。在支出管理上,进一步抓好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时间节点考核,强化预算的约束力。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结余指标和结余结转资金盘活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大预算资金的统筹力度,在完善“四本预算”内容的基础上,着力健全定位清晰、分工明确、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

二、推进财税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在财税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的框架内,按我市财税改革的计划,推进各项改革计划的全面实施。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要求,落实好2016年的各项改革任务。推进我市“营改增”进展情况跟踪调研,做好“营改增”全面铺开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新修订的《苏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清理不符合管理要求的财政专项资金;依托“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专项资金管理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信息共享、动态监控的目标,逐步实现项目库管理。结合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进部门预算项目库管理,逐步将所有项目纳入项目库进行滚动管理,今后所有预算资源配置以项目为基础,项目不成熟的不予安排预算资金。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对上争取地方政府性债券的发行额度,有计划地置换现有存量债务;创新政府融资方式方法,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完善PPP工作机制,加快更多项目落地试点。

三、创新支持方式,持续提升经济转型成效

深入研究《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支持全省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分析政策对我市财税发展的影响,结合苏州实际合理把握运用空间,全面落实政府债券、减税清费、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完善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等六大机制,争取政策效应的最大化。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探索投资补助、设立基金等办法,在公共领域推广PPP等模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重点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财税环境。创新企业融资支持方式,鼓励企业走多元化、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吸引资本要素向优势产业集聚。深度研究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的使用新方法,探索与信贷、担保、保险、创投等金融机构进行协同创新,共同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科技、文化、农业与金融的深度结合,促进各类投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基金)更加规范、高效运转。

四、优化资金安排,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牢牢守住民生底线,进一步增强民生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构建政府补贴、政府购买、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差异化扶持政策;细化民办激励引导资金使用方案,发挥政府公共资源的导向作用,鼓励社会资源举办民办学校;结合部门预算资金与教育费附加项目的整合工作,对教育工程项目逐个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公立医院改革后续跟踪,健全财政保障措施,推动新机制稳定运行。适当提高养老、医疗、低保等财政补贴标准,推进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完善财政支农工作机制,预算安排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计划出台《苏州市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财政支农资金使用;调整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推动生态补偿标准扩面提标,加强日常考核监管力度,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五、强化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报告、通报、公开和整改机制。进一步加大评价结果运用,强化资金支出的绩效导向,更大范围实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联动挂钩。深入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严控政府行政运行成本,确保“三公经费”低增长零增长。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市级机关公务接待等改革方案,不断完善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公务员规范津补贴、工资改革等工作要求,保障机关养老保险改革和公务用车改革平稳顺利推进。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升资产配置科学化和标准水平。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完善财政“大监督”机制,提升财政监督信息化水平,在“金财工程”中开发财政监督模块,探索把财政监督嵌入财政管理的全过程;发挥好《财政监督约谈制度》的作用,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互融合,提升财政监督成效。

六、加强自身建设,从严抓好干部队伍管理

认真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继续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走上讲台讲党课的形式,为建设学习型机关发挥好带头作用。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在办好现有培训班的基础上,根据宏观形势的发展变化,结合本单位干部的学习需求,探索举办多形式的专题培训班。完善干部培养机制,加大年轻干部的锻炼培养,创造有利于年轻干部快速成长的制度环境,通过压担子、师徒结对等方式,加快年轻干部的成长。进一步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让干部接受多岗位锻炼,全面提升综合业务技能,激发各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规矩教育,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定期对纪律执行情况定期检查,确保党内监督权威、有效。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完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任务清单,对顶风违纪问题,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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