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苏州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运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促使全市天使投资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将《苏州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3月2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37371598@qq.com。
联系人:金融和基金管理处李海伦,电话:68616628。
苏州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0日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2-20 17:09 访问量: |
为规范苏州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运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促使全市天使投资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将《苏州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3月2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373715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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