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反馈2020年度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调研督察情况的通知》(苏财法〔2021〕18号),我局在全省各市、县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考核2020年优秀单位中位列第一,同时,所辖各县级市也均获得优秀。
自全省法治财政建设启动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体系引领财政工作全面发展。一是强化指标管理“全覆盖”,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印发的考核指标开展工作,突出法治财政各项标准精细化、精准化,标准覆盖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法治财政管理全覆盖。二是推进调研督导“一盘棋”,今年开始,我局将调研督导范围扩大至各县级市,增进市级财政与县级市(区)财政部门的对接交流,进一步提升我市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水平。三是坚持法治建设“树标杆”,持续保持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领先地位,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苏州市“三级四点”全国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自2016年起,苏州大市财政是全省唯一市、县、区连续获得优秀的地区。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在“一盘棋”的理念下,力争“十四五”期间法治财政开新局、开好局,努力把标准化管理水平再攀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