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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彩虹”法治财政宣传教育中心获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0-11-06 10:40   访问量:

近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宣办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九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通知》(苏法宣办[2020]26号),我局“彩虹”法治宣传教育中心荣获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以“坚持党建引领,侧重财政特色,强化法治宣传,完善动静结合”为主要亮点,各主题场馆环境优雅,法治氛围浓厚,突出以法治文化引领财政工作。

目前,中心已接待局系统、各市区财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参观学习活动10余场,人数超千人次,举办了宪法宣誓、法治财政书画展等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是财政系统集党性教育、法治文化为一体的综合性宣传阵地。

下一步,中心将借助获评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契机,进一步发扬财政法治事业,丰富法治文化活动,普及法治教育,继续打造财政法治文化建设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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