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财政普法
法律知识测试33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0-10-09 16:10   访问量:

1.以下选项中,哪项不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

A.依法在工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B.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但不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社会组织

C.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政策规定,划为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

D.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政策规定,划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2.如何使用和调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 

A.未纳入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绝对不得购买

B.未纳入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如相关部门确需购买且已安排预算,征得上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实施购买,并应在调整指导性目录时纳入目录

C.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且已安排预算的,应当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D.各部门可以自行调整和修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3.不属于禁止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常见工程的是(     )

A.基础设施建设

B.养老服务

C.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

D.储备土地前期开发


答案:1、C

      2、C

      3、B

相关稿件
主办单位:苏州市财政局   网站支持IPV6   您是第个访问者
地址:苏州三香路998号 邮编:215004 电话:0512-68616851
ICP备案编号:苏ICP备10219514号-1 网站标识码:3205000001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08号